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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5月21日 10:35  点击:[]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征兵工作方案

 

根据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沧州市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工作的通知》(沧征【2020】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河北省征兵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学生征兵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突出抓好大学生征兵政策宣传,激发大学生参军热情,认真落实优抚待遇,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征集数量和质量。

二、组织领导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沧征【2020】2号)文件要求,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长: 才晓茹

副组长:李炳仁 王 衍

成 员: 樊喜悦、于鹏、金玉忠、李吉勇、

        王国明、胡艳华、邢玉民、高福来、张淑凤、王娇。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负责对征兵工作的具体落实。征兵工作站站长由樊喜悦同志兼任,征兵工作站副站长由朱洪智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专职刘石磊,兼职马中朝。

三、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征集对象。全日制在校男学生,重点征集应届毕业生(大三学生)。

(二)年龄条件。高校在校生(大一和大二学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大三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三)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政治审查。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审查。

(五)身体基本要求。身高:男性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四、网上报名要求

2020年参加应征入伍的学生均应先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实名注册和报名。应征报名时间:4月1日 至 8月15日。完成网报工作的男生,应及时联系学校征兵工作站办公室(0317-5507821),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征兵部署。传达征兵文件,制定征兵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征兵工作站)

(二)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进行普及宣传,加强对在校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将征兵精神传达给在校生,对应届毕业生则通过班级QQ群及微信群进行征兵精神传达,鼓励每位同学们报名参军。(责任单位:组织宣传部、征兵工作站、各系)

(三)报名指标。根据上级征兵部门下达我校的报名送检任务数,各系根据男生总人数2%的比例组织男生参加报名,各系具体情况报名任务数见附件。(责任单位:征兵工作站、各系)

(四)报名初审。对要求应征入伍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征兵工作站工作人员及时在网上确认预征报名对象。(责任单位:征兵工作站)

(五)组织体检。组织报名的同学根据运河区武装部要求进行体检。(责任单位:征兵工作站)

(六)组织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责任单位:教务处、安全工作处、征兵工作站、各系)

(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入伍学生办理学费及助学贷款代偿补偿工作。(责任单位:学工部、计财处)

六、工作安排

(一)部署任务(5月上旬)。

召开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部署征兵任务。

(二)宣传发动(5月中下旬)。

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征兵宣传动员活动。疫情期间,利用网络和媒体手段进行远程宣传发动;学生返校后,利用校园媒体营造良好征兵氛围。各系积极开展征兵发动工作,召开征兵动员会,做到将征兵工作的政策及有关事项宣传到每个班级、每个宿舍,每名学生。

(三)体检阶段(6月中旬)。

按运河区体检计划,组织应征报名大学生集中到体检站进行体检和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确保安全有序。

(四)政治考核阶段(6月下旬)。

参加运河区征兵办召开的大学生政治考核工作协调会,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考核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各体检合格学生进行政治考核。

(五)预定兵阶段(6月下旬)。

学生离校前,协助运河区征兵办公室按照“合格一个、预定一个”的原则,预定大学生新兵。

(六)普遍征集阶段(7月上旬至8中旬)。

专项征集阶段未报名,但仍有参军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仍可继续报名,组织报名人员参加体检、政考,同时做好预定兵人员暑期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兵员人身安全。

(七)审批定兵阶段(9上旬)。

学校在显著位置设立“征兵工作公示栏”,公示预定新兵名单,时间不少于5天,对举报反映有问题的且查实的大学生预定新兵,取消其预定新兵资格。对于全部合格的预定新兵,做好人员收拢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八)起运阶段(9中旬)。

按照计划办理入伍手续,发放被装,组织新兵见面,召开新兵入伍欢送会,与接兵部队完成新兵和档案交接。

(九)总结工作阶段(9下旬至年底)。

按照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新兵回访,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按原则、按程序办理退兵相关事宜。做好征兵工作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制定措施。

七、预征咨询与现场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行政楼一楼学工部

咨询电话:马老师(13403371945)

刘老师 0317-5507821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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