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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建立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5年04月27日 00:00  点击:[]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建立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部、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军训工作的领导,规范学生军训工作,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开展第二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省级检查评估的通知》【冀教政体〔2013〕30号】精神,经校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我校学生军训工作机构。
一、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 宣统部、综合办公室、计财处、评估办公室、体育教研室、校医院、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军训检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学生军训组织领导和完成对上级有关军训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牟兆新
副组长: 陈树君 才晓茹
成 员: 闫献伟 李怀珍 赵佩瑾 闫金辉 侯振江 陈俊荣王慧玲 杜凤芝 王衍 郑玉忠 张中伟 李连芝 杨广勇 刘冬芳
二、领导小组下设军训工作办公室负责我校军训工作日常事务的处

理,负责学校军训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办公室主任:闫献伟
办公室副主任:胡艳华、唐亮
办公室成员:于鹏、赵丽娜、李吉勇、邢玉民、王国明、樊喜悦
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上级文件精神的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制定并落实军训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军训领导小组的指示,针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能,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军训工作的具体分工。
2、及时召开学生军训工作会议和军训检查评估工作会议。
3、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建议调整办公室成员。
4、完善军训教研室建设,检查督导教研室工作。
5、协调落实专职教师待遇。
6、落实学生军训成绩纳入学分。
7、协调联动学生军训各部门工作。
8、落实军训工作列入学校总体工作计划。
9、督导检查军训教学计划落实情况。
10、落实使用国家(省)通编教材。
11、组织开展军训科研工作。
12、组织做好军训期间思想政治工作。
13、组织协调做好军训经费和仪器设备的保障工作。
14、组织协调部队军官进校军训和生活保障工作。
15、落实军训教师培训工作。
16、制定安全防事故预案。
17、组织开展军训成果交流和国防体育比赛活动。
18、建立国防教育网站。
19、组织开展我校军训评估促建工作。
20、负责军训期间应急医疗保障工作。
二〇一三年四月五日

上一条: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生保留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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